2025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
(校本部)
该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招收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积极致力于培育具有北大底蕴、中国情怀、国际视野的创新型引领型人才。
一、招生专业
2025年校本部招生院系、专业和授课语言等相关信息咨询我们
2. 除招生相关学院(系、所、研究院)(以下简称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以外,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或3年,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或5年,学士学位获得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学制一般为5年。
1. 非中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应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并拥有已注销中国国籍的证明。
注:申请人具有外国籍的同时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国籍认定结论为准。如在申请、录取及入学后被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所授予的学士学位(不接受本科期间的跳级、插班);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等个别专业学位的特殊申请条件,参照中国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所授予的硕士学位。理工科专业接受优秀学士学位获得者直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4. 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注:各英文授课硕士项目的申请截止日期见相应招生简章。英文授课博士项目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注:已毕业的申请人原则上须在申请时提交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原件,拟录取后,在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
2.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3. 个人陈述原件。使用所申请项目的授课语言简要介绍个人学术背景并重点介绍攻读研究生期间的研究计划等。硕士1500字左右,博士3000字左右。
4. 个人简历及申请承诺书。
5. 两封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教授或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6. 语言(汉语或英语)考试成绩单原件:
(1) 申请采用汉语授课的学科门类,应提交达到以下标准的成绩单或其它相关汉语水平证明文件。
(2)英文授课专业(项目)的申请人,若母语非英语,需提交TOEFL(iBT,100分以上)或GRE(315分以上)成绩单或其它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英语水平和汉语水平的具体要求,以各英文授课项目招生简章为准。
7. 护照首页。护照须是入学后三个月内仍然有效的普通护照。
8. 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如有请提供)。
9. 院系要求提交的其它补充文件。
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均需提交扫描仪清晰扫描后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
申请人须于申请时间截止前在线缴纳申请费(根据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仅接受人民币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及旅行支票。申请费不予退还。上传材料不全或未成功缴纳申请费者,申请将不被受理。
2. 各招生院系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组织专家集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既往学业表现、学术基础和培养潜力等进行材料审核,择优拟定准予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
3. 复试拟于2025年3月-4月进行。具体复试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等由院系确定并予以公布。申请人需及时查看院系网站的相关公告。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对申请人的专业素质、科研能力、语言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价。
2. 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院系公示。请申申请人密切关注院系的公示信息。
3. 拟录取学生须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下载打印的申请表原件及其他申请材料原件(学位证书和推荐信除外)
4. 留学生办公室确认后通知学生录取结果,并拟于2025年6月下旬陆续发放录取文件。
2. 奖学金
留学生新生可以申请以下三类奖学金:
(1)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免除全额或部分学费,提供住宿,提供医疗保险。每月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提供生活费。
(2)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学费补助。
(3)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免除全额或部分学费,提供医疗保险。每月按照学校规定标准提供生活费。
注: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生必须购买中国境内的医疗保险。未购买所要求的医疗保险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除部分奖学金项目录取的留学生外,其他留学生需自行解决住宿。校外住宿的留学生,须在租住房屋24小时之内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 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疏忽等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 医学部留学生研究生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其招生简章。
5.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若有相关新政策、新要求,我校将及时发布。